西安兴乐消防工程公司消防技术服务资质临时三级公示 | |
发布时间:[2016/8/8 10:21:49] | 阅读:2228次 |
关于对第五批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单位的公示
根据公安部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129号)和省消防总队《陕西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陕公消发〔2014〕122号)要求,经初步审查,以下 14家单位符合陕西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条件。现予公示:
一、公示对象
(一)、检测维保临时二级5家单位
……
(二)、消防安全评估临时二级3家单位
……
(三)、检测维保临时三级6家
……
13、西安兴乐消防工程公司
二、公示时间
公示时间:2016年8月2日至8月9日,共7天
三、问题受理
公示期间,各单位(个人)对公示单位存在违法规定的突出问题,可采取来电、来函、来访等形式向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举报、反映,接受电话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的8:00-18:00。
举报电话:029-86167575
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二路15号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
邮政编码:710018
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
2016年8月2日